碳税和碳排放交易是碳定价机制的两个方面。所谓的碳定价机制,一方面是通过碳市场,中国是从2021年开始进入第一个履约周期,第一个履约周期中只有电力行业进入了全国碳交易市场,全国有2000多家电电力企业,这些电力企业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纳入标准是电厂的话能耗在一万吨标煤以上,满足条件就可以纳入碳交易市场。后续在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开始部署如水泥、钢铁和电解铝等行业也有序地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碳定价机制的另一方面就是碳税,欧美国家已有部署,比如已经正式施行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

在最近一次赴北京参与中欧碳市场专题培训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电力行业各项制度还在不断完善中。发电行业现行的机制,其核心在于采用全国平均碳排放强度作为基准线,企业若其排放强度低于此基准,则可通过参与碳市场获得多余配额,以此促进减排。
具体而言,碳市场的交易逻辑可阐释为:电力生产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通过计算其煤炭消耗总量与该煤种碳含量比例的乘积,再结合排放因子,按照规定的公式进行核算。这一核算结果,将作为该企业年度碳排放配额的基础。如果企业的实际排放量低于其配额,剩余的配额可以在碳市场上出售给其他需要配额的企业;反之,如果企业的实际排放量超过其配额,该企业则需要在碳市场上购买额外的配额,以满足法规要求。具体计算公式为:企业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煤炭消耗总量×煤炭的碳含量比例×排放因子.其中,煤炭消耗总量以吨为单位计量,煤炭的碳含量比例是指煤炭中碳元素的质量百分比,排放因子则是指每单位碳元素氧化为二氧化碳的系数。这一计算方法确保了碳排放配额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同时也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在首个履约周期内,每吨碳排放配额的交易价格约为42元人民币,而时至今日,该价格已显著攀升至九十元以上,甚至触及百元大关。国家正致力于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这一趋势体现为对各企业分配的碳排放配额呈现逐步紧缩的态势。
目前,国家的趋势是碳排放的强度压得越来越低,给企业的配额越来越少。现在国家发的配额都是免费配额,但是往后,可能都需要花钱购买。
您认为目前CBAM 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下碳关税的征收对我国对外贸易是否会有不利的影响呢?我们有什么相对的应对措施呢?
碳关税由欧盟提出,从2021年开始在众议院、参议院等机关讨论商议。到2023年四五月份,通过了这个草案。目前聚焦于六大高碳排放行业,分别是钢铁、铝业、电力、水泥、化肥、氢。其中氢和水泥卖到国外的很少,相对而言,我省受影响更多的是钢铁行业。
碳关税针对的这六个行业,前三年不收税,但需要把出口到欧盟的产品按照他们的方法计算出碳排放,把数据传给欧盟,欧盟通过收取到数据的情况后再颁布计税规则,征收碳关税。据我们初步研究,越往后影响越显著。因为现在针对的行业只有六个,如果参考欧盟碳市场纳入的行业,它后面所涉及的行业有三十个,如果把那几个行业全部加进去,影响就大了。
要想有效的应对碳关税,一方面要把企业的生产工艺,也就是行业水平提高。产品如果足够先进,自然有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要鼓励我们国家尽快把非发电产业以外的一些产业纳入碳交易市场,这样就可以把价值留在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