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这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灵魂的法律,在边疆基层意味着什么?带着这个问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润边疆实践团”一行5人,从武汉出发,跨越数千公里,走进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古丽调解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并以线上方式溯源吐鲁番市火焰山人民法庭的“法旅融合”实践
第一站:7月6日-7月7日,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古丽调解室”
“古丽”在维吾尔语中意为“花朵”,但在古丽调解室,它早已超越人名符号,成为一个扎根多民族聚居区的调解品牌。根据第三代“古丽法官”古丽斯坦·斯迪克介绍,“古丽调解室”成立于2017年,三代“古丽法官”接力传承,用智慧、耐心和爱心化解矛盾纠纷,以双语优势传递司法温度。
但真正让团队对双语调解产生直观认知的,是旁听的一场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当事人一方为维吾尔族、一方为汉族,因钱款久拖不付产生矛盾,双方情绪对立,此前已多次私下沟通无果。调解现场,调解员根据二人情况、状态自如切换语言,让双方在熟悉的语言中同时听到“被理解”和“被要求”,这也正是双语调解的优势
团队进一步了解发现,古丽调解室并非单打独斗。法庭指导社区组建的“石榴籽调解队”,将广大群众纳入调解网络,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率。同时,为满足不同群体的司法需求,法庭还打造了“保护妇女儿童驿站”、“农民工讨薪驿站”“等特色驿站。大家也明白了“古丽”不只是一个名字,而是一套扎根社区的信任生成机制,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司法领域开得愈加绚烂。
第二站:7月16日-7月17日,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如果说团队在头屯河区的经验回答了信任如何在调解中重建,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则展现了司法如何在行政边界上协同。
艾尔肯江·阿里木法官向大家介绍,法院管辖10个农牧团场,最远的叶城距离院部350公里,在编法官仅11人,人均年办案量约300件。法院在每个团场设法官工作室,法官定期下沉巡回办案。法官的介绍也让团队成员切实感受到偏远团场司法服务的来之不易。
更深的挑战在于管辖交叉。一起离婚案件中,被告拒绝到地方法院出庭,案件陷入僵局。法院主动与地方法庭协商,共同驱车前往被告家中,最终成功调解。“兵地不分家,分的是行政,不分的是群众。”这句话被大家记在了访谈录首页。
团队走完这次实地调研,明白了“兵地融合”是由法官一次次上门、一个一个案子协商调解组成的。喀什垦区法院与地方法院已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联合培训、协商管辖已成常态,在基层矛盾化解中提供司法服务,也是新法施行后需要继续探索的命题。
第三站:8月1日-8月3日,火焰山人民法庭
暑假期间,团队通过公开报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律师访谈等完成了对火焰山人民法庭的调研。
2020年,火焰山人民法庭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创新“110式司法服务”模式,实现涉旅纠纷就地化解,打造吐鲁番“司法+旅游”的亮丽名片。法庭以“1名法官+1名特邀调解员+1名书记员”组成巡回团队,将90%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头巷尾、葡萄架下。大家隔着屏幕仍感受到那种力量——火洲的高温从来不是法官不出门的理由。
三站调研结束,团队成员对新时代新疆基层司法践行“枫桥经验”的理解从书本落到了具体场景中。喀什垦区法官为案件共同上门的背影,让“兵地融合”从政策文本落成了一段可丈量的行程;火焰山巡回审判车开进村口的报道画面,让“司法为民”化作了一台车、一条路、一次抵达;而古丽调解室那场调解结束时双方的握手,则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语言切换中变成了一个具体的动作。
调研的终点也是团队思考的起点。法律条文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从来不是逻辑问题,而是抵达问题。当法官一次次走向田间、走进社区、坐在当事人中间,把法理讲进群众心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所追求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便在这一次次抵达中有了可触可感的温度。
